长三角地区城市土地开发强度时空分异与影响机理
杨清可, 段学军, 金志丰, 王磊, 王雅竹

Spatiotemporal differentiation and influencing mechanism of urban land development intensity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YANG Qingke, DUAN Xuejun, JIN Zhifeng, WANG Lei, WANG Yazhu
表1 影响城市土地利用强度的因素选择
Table 1 Factors affecting urban land development intensity
类型 指标选取 测算方法 作用方向
自然本底条件 可开发用地比重(Dland)/% 运用空间减法来计算:可开发用地比重= 1 - 不可建设土地面积(包括不可建设的湖泊河流水面、不可建设的陡岩石区等)比重-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比重-已开发用地比重 +/-
社会发展水平 城镇化率(DUrban)/% 城镇人口/常住总人口 +
交通可达性(Traffic)/km 依靠主要交通干线,各评价单元到中心城市(上海、南京、杭州、苏州、宁波)的时间和空间距离,具体测算方法参照文献[34]。 +
经济发展动力 人均GDP(PGDP)/(万元/人)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
地均固定资产投资(FInvest)/(万元/km2)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城市土地面积 +
产业发展高级度(Indust 高级度指数(IH)= 用于度量第二、三产业相对第一产业转移的效应(θ1)+ 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的效应(θ2[25] -
城市竞争能力 地均财政支出(Finance)/(万元/km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城市土地面积 +
城市行政等级(Admin 作为虚拟变量,按照城市行政级别高低,对县(县级市)、地级市、副省级、直辖市城市分别赋值1、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