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的界定及其核算思路
闫慧敏, 杜文鹏, 封志明, 杨艳昭, 宋晓谕

The definition and accounting approaches towards natural resource liabilities
Huimin YAN, Wenpeng DU, Zhiming FENG, Yanzhao YANG, Xiaoyu SONG
表1 森林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资产负债核算基本思路
Table 1 The accounting ideas of forest resources, water resources, mineral resources and land resources assets and liabilities
资源类型 负债产生原因 核算基本思路
森林资源 数量变化 自然界限:森林资源资产负债=森林资源采运量-(森林资源自然生长量-砍伐残留物量-自然损失量-灾害损失量)
政策红线:森林资源资产负债+预期森林资源增长量
水资源 数量变化 自然界限:水资源资产负债=(取水-回归水)-[(流入-流出)+(降水-蒸散)]
政策红线:超过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的水资源开发利用量
质量变化 自然界限:水资源质量转移矩阵
政策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矿产资源 数量变化 自然界限/政策红线:矿产资源开发中低于“三率”指标要求而导致的矿产资源损失量
土地资源 数量变化 自然界限: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低下而导致自然土地资源向建设用地过度转换的部分
政策红线:占用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的新增建设用地
质量变化 自然界限:土地资源质量转移矩阵
政策红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75]工作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