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是中国重大的生态修复工程和民生工程,兼具生态修复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功能,其实施效果如何是值得关注的重大问题。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机理,并利用2006—2016年广西88个县域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DID)估计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效应。研究表明:①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有显著持续的正向促进作用;②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的时间越长,其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越大;③经过稳健性检验后上述结论依然成立。本文研究结论肯定了石漠化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的效果,对石漠化综合治理二期工程的持续开展及后续相关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
地方政府在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过程中的行为选择对雾霾污染治理效果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将环境规制的“逐底竞争”理论拓展到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中,理论分析不同政绩考核情形下地方政府在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中的行为变化,并利用2000—2016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构建两区制空间Durbin模型对中国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中的“逐底竞争”行为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各地方政府在参与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中的确存在“逐底竞争”特征。当政绩考核以经济利益为主要标准时,地方政府为了在晋升锦标赛中占据优势地位,会竞相放松雾霾污染治理力度,出现“逐底竞争”,尽管中央已经将环境质量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但“逐底竞争”现象依然存在。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本文的研究结论是稳健的。